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德国有很多荒唐
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并且不设上限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作为奖励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当然
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学习好 ,彼尔人缘很好
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
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
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都由他自己负担
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
,他的机票和饭费
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被拒绝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
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
,对他说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可是
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理由是 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
。因为他知道
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。
